長照機構設立籌設許可文件準備指南
申請設立長照機構需要依照相關規定,準備完整的文件,並向所在地的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提出申請。以下是一般長照機構申請籌設許可所需的文件與詳細說明,幫助申請人順利完成設立程序。
1. 籌設計畫書
籌設計畫書應包括以下內容:
機構設立目標:清楚說明設立該機構的宗旨。
服務項目:詳細描述將提供的長期照護服務類型。
基本資料:包括機構名稱、地點、經營者等資訊。
當地資源概況與需求評估:分析設立區域的長照需求和當地資源。
機構業務與服務品質管理:服務區域範圍、服務內容、服務品質標準等。
經費需求與來源:包括設立和營運的預估經費及其來源計畫。
收費基準:詳細列出各項服務的收費標準。
2. 法人或團體的相關文件
法人登記或立案證書影本:證明法人資格的合法性。
章程影本:章程中應明確載明長期照護服務為法人主要業務之一。
會議紀錄:包括董事會或會員(代表)大會決議設立長照機構的正式紀錄。
3. 醫療法人或特定法人的核准文件
主管機關核准函影本:適用於醫療法人或其他需主管機關核准設立的法人,需附上核准函的影本。
4. 私立學校申請者的核准文件
主管機關核准函影本:依《私立學校法》取得設立長照機構的核准文件。
5. 公司或商號的登記文件
事業登記預查證明文件影本:證明公司或商號將長期照護服務列為營運項目之一。
6. 建築物圖示及平面圖
提供包含位置圖及 1/100比例的平面圖,並標示出各樓層及隔間用途、樓地板面積(以平方公尺表示)。
7. 土地及建物使用權證明文件
土地及建物所有權狀影本:若非自有,須提供租賃契約或使用同意書,並經公證。
8. 負責人切結書及無犯罪紀錄證明
負責人切結書:保證機構負責人及業務負責人無不良紀錄的切結書。
無犯罪紀錄證明:由警察機關提供的負責人無犯罪紀錄證明。
設立長照機構需依據《長期照顧服務法》及相關衛生福利部的規範,準備完整的申請文件,確保機構的合法性與服務品質。本指南彙整了長照機構設立過程中所需的籌設許可文件,協助申請人更有效率地完成申請,提升申請成功率,加速設立程序。博遠商策是您在籌設長照機構過程中的可靠夥伴,幫助您順利設立,實現為社會大眾提供優質長照服務的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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