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積極性藝文紓困計畫補助》
因應疫情警戒降級後仍有許多防疫措施限制、民眾參與藝文活動信心待提升,以及面對未來疫情可能反覆的不確定性,文化部今(6)日召開記者會宣布,將自8月16日開始接受藝文產業申請「積極性藝文紓困補助」,文化部長李永得強調,期盼以補助藝文產業實體或線上藝文展演、創作能量、人才培力等3方案,具體落實協助藝文產業「創作不中斷、人才不流失、數位再進化」。
文化部表示,符合於我國設立登記或立案的財團法人、社團法人、非法人團體,或負責人具我國國籍商號的藝文事業,如視覺藝術、表演藝術、出版產業、電影電視製作、流行音樂、工藝、文創、博物館、地方文化館、社區營造、文化資產等,可針對實體或線上藝文展演、創作能量、人才培力等3個補助類別其中之一或整合提出申請。
文化部說明,實體或線上藝文展演補助的內容,包含視覺藝術、表演藝術、傳統戲曲、陣頭、無形文化資產保存者辦理實體、線上或虛實整合的售票或不售票展演;流行音樂線上直播售票演出、影視音虛實整合(擴增實境、虛擬實境、浮空投影、異地共演等)的展演活動。
創作能量補助內容,如視覺藝術創作及策展;表演藝術製作排練、劇本、曲目、舞碼創作、跨域實驗;書市擴展或作品數位化;電影長片、電視影集、新媒體跨平臺創意影音節目、流行音樂內容等前期開發製作;博物館、社區營造、文化資產等的創新研發或推廣計畫等。
至於人才培力補助,則包含各藝文產業可進行專業開發、表演方法、行政管理、團體經營、實務訓練、做中學課程、工作坊、交流活動等人才培訓計畫,以支持藝文工作者具備充足能量持續面對未來。
文化部指出,每一事業或團體以補助一個計畫為原則,最高補助250萬元。補助項目包含創作及製作費、策展及展覽執行費、行銷推廣費、場地及設備租借費、排練及演出費、線上或串流平臺上架服務費用(攝錄影、票務處理行政費、網路傳輸費)、防疫相關支出(快篩、PCR檢測、防疫用品)、補助訓練津貼、講師費等。
文化部表示,積極性藝文紓困補助自8月16日上午9點起開放線上申請,申請期限至9月22日止,申請事業或團體於系統填妥申請計畫內容,並檢附負責人之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影本或其他身分證明影本、立案或登記證明等相關證明文件後上傳,即完成申請。
文化部(以下簡稱本部)為協助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之藝文事業及團體,補助事業及團體以創意研發計畫執行人才培育、訓練及擴大藝文市場,使「藝文人才不流失、創作能量不中斷、提升數位運用及傳播」,於疫情期間持續給予藝文事業及團體協助及紓困,爰依《文化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困振興辦法》第三條第一項第6款,訂定本須知。
(一)文化部辦理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積極性藝文紓困計畫補助作業須知
(二)收件時間:自110年8月16日9:00起至110年9月22日23:59止
(三)申請文件:
(四)線上申請
(五)諮詢窗口(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09:00-18:00)
-補助諮詢專線 【02-8979-0300#1】
-系統操作諮詢 【02-8979-0300#2】
資料來源:https://www.moc.gov.tw/information_250_135610.html
詳細申請須知請參閱「文化藝術事業防疫。紓困振興及積極性藝文紓困專區」:https://www.moc.gov.tw/content_434.html。若您不確定方向,您也別過度緊張,博遠商策團隊有專業的顧問,可提供您的專業諮詢服務,釐清補助申請方向。